愛心變調?安置賣淫女卻硬上 協會總幹事不起訴

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65歲的王姓男子,平時擔任愛心功德協會總幹事,先前安置賣淫女子小敏(化名)就醫期間,竟將對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直到另名同樣接受安置的邱姓女子揭發此事,全案才得以曝光;邱女應訊時證稱,小敏親口告訴她,自己遭到王男強暴得逞,但她感覺對方有在賣淫,所以對這種事很習慣;檢方多次傳喚小敏均未到庭,加上王男矢口否認犯行,檢方認定邱女證詞純屬臆測,予以王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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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016年3月,王男擔任愛心功德會總幹事期間,竟趁著帶小敏去醫院拿藥的機會,將人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王男應訊時矢口否認犯行,並辯稱協會內確實有這件個案,但她來沒多久就離去,強調自己並未性侵;檢方多次傳喚小敏,但她均未到庭作證,警方訪查時發現,小敏早已搬離租屋處,亦無任何聯絡方式。

邱女證稱,小敏曾親口告訴她,自己被王男強暴一事,當時王男騙小敏去旅館時,原本只說:「等一下!」,結果小敏就被王男硬上得逞;邱女還說,小敏從事賣淫工作,似乎早已習慣這種事,她和對方聊天過程之中,感覺小敏並不願意做愛。

檢方認為,邱女證詞並非所見所聞,而是經由小敏告知,而且部分內容純屬邱女臆測,對於證據能力仍有疑慮,加上並無其他積極證據,難認王男有強制性交犯行,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王姓總幹事性侵接受安置的賣淫女子獲不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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