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與被告同名同姓 書記官一看傳票還以為寫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文博大精深,其數量更是多到數不清,各家說法眾多紛紜,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發展至今已經有上萬個中文字,因此若是遇到與自己同名同姓的人,雙方可以說是超級有緣,不過雖然大家都叫同樣的名字,命運卻有可能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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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資料照

據《自由時報》報導,今年3月屏東地檢署的檢察官吳政洋,開庭偵訊一位涉及毒品案的被告,但被告的名字好死不死也叫吳政洋,讓人看到處分書不禁詼諧一笑,且因為「吳政洋」這個名字不算太「菜市場」,因此還有人笑說可以去買彩券了。

其實若是名字比較大眾化一點,常常會發生類似的事情,高雄地檢署也曾發生檢察官陳俊宏偵辦涉及妨害風化的男子陳俊宏,讓陳俊宏檢察官忍不住說感覺怪怪的,「好像在對自己問話」一樣。

除此之外,20多年前時,時任高雄地院法官鄭國安也曾遇過被告與自己同名同姓的狀況,簽發傳票時單據上一堆鄭國安,讓書記官以為寫錯了,還前往詢問鄭國安法官,才知道竟然是這麼巧合的同名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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