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A走「李鵠餅店」2千多萬稅款 記帳女關9年還賠慘了

記者於慶璇/基隆報導

日前國稅局追查基隆知名「李鵠餅店」,發現有未繳營業稅情形,業者這才驚覺,自2012年到2016年的稅款,都被會計事務所一名余姓女員工侵占,總金額高達2507萬餘元。基隆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余姓女子9年刑期,民事部分判余女應賠償334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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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基隆分局查出李鵠餅店2012至2015年間,營所稅結算申報營業收入為5億1440萬6868元,但申報銷售額僅3億2700萬6790元,相差1億8740萬零78元,發函要求說明。

▲基隆在地之名老店「李鵠餅舖」傳出營業稅被侵占。(圖/資料照)

業者查帳後發現,會計事務所員工43歲余姓女員工,負責記帳報稅業務,竟利用職務之便將李鴿餅店委託代繳納的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款占為己有,5年間侵占高達2507萬餘元稅款。法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余女9年刑期。

民事部分,李鵠餅店負責人李張富枝提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認為余女從2012年開始,先以實際銷售額計算出應繳稅款向她請領高額稅款,再向國稅局低報銷售額以短納稅款,加上罰鍰及漏繳稅額等,一共求償3429萬餘元。

▲餅舖員工相當低調,沒有對此做出說明。(圖/資料照)

余女則認為,業者求償金額計算有誤,她曾多次替李鵠餅店繳納罰鍰,並提出多筆收據證明,須一併列入扣除,指出李鵠餅店實際損失僅1127萬3035元。

不過法官認為,余女所提出的單據金額,與原告所提出43張匯款單據,經核對後並未吻合,余女長期為李鵠餅店處理稅務及記帳事宜實屬平常,難認定余女提出的單據金額,就是由她所墊付,因此判余女應賠償3347萬9440元;另「掛名」的事務所楊姓負責人也要負連帶責任,賠償1079萬4151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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