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前男友8度上賓館 綠帽夫提告卻敗訴

記者陳怡靜/苗栗報導

苗栗有一名人夫去年看妻子手機時,無意間發現妻子與陳姓前男友曖昧的LINE通訊紀錄,2人甚至8度相約上賓館偷情,還有妻子披著棉被裸露肩膀的照片,驚覺自己被戴綠帽,氣得向陳男提告妨害婚姻;案經苗栗地檢署調查,認為人夫為非法取證,而妻子因刻意隱瞞已婚身分,故採信陳男「以為前女友是單親媽媽」之辯詞,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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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與前男友8度相約上賓館,還拍有煽情裸肩照,前男友挨告卻獲不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該名人夫去年6月瀏覽妻子手機時,發現妻子與陳姓前男友的曖昧對話,還有2人8度相約到賓館的記錄,以及妻子煽情的裸肩照,憤而向2人提告,不過之後則向妻子撤告。

庭訊時,陳男坦承2人曾8度相約到賓館,但否認發生性關係,辯稱人妻為前女友,2人分分合合,前女友2年前致電告知懷孕,稱不知孩子的父親是誰,直到生下後才告知他並非孩子的生父,之後雖收到彌月蛋糕,但並未見有父母聯名的謝卡,因此以為前女友是「單親媽媽」,由於陸續收到對方傳送孩子的照片很可愛,2人關係才又漸漸親密,且與前女友講電話的時間很自由,故未曾懷疑前女友已婚;人妻亦證稱,並未告知陳男已婚的事實,且她與丈夫僅有辦理結婚登記,並未公開宴客,因此身邊的朋友都以為她是單親媽媽。

檢察官審酌,人夫未經妻子同意擅自拿其手機擷錄取證,已是非法取證,檢方並調查,陳男與人妻長達8個月的對話記錄中並未提及過人夫,若陳男知悉前女友已婚,在偷情後應會相互提醒避免洩露姦情,由於無其他積極證據認定陳男涉犯相姦罪行,因此裁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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