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走私35億安毒為還債 前局長、2分局長全被懲處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東蘭嶼分駐所前所長李哲銘,因長期沉迷投資期貨、股票,賠了上千萬元,上月10日無故失蹤,曠職4天後被免職,事後台東地檢發現他因缺錢鋌而走險,涉嫌居中牽線運送近市價超過35億元2公噸安非他命。警政署長陳家欽得知後,除了深表痛心、遺憾外,並立即對相關人員考監責任作出懲處並調整相關人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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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警局警官李哲銘因涉嫌運送毒品遭逮,警政署今發布懲處名單。(圖/資料畫面)

警政署表示,針對李姓警官涉及安非他命毒品走私案件,警政署已做出懲處及人員調動,原任台東縣警察局局長劉崇智(現任警政署保防組組長)記過二次、原任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分局長婁自強(現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記過二次、原任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徐俊生(現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記過一次。

至於人員調動部分,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婁自強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陳啓明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高德昌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陳立祺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徐俊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此一調動將在6月17日辦理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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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懲處 安毒 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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