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證交所:處3萬元違約金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鴻海在6月10日舉辦的法人說明會,因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的重大訊息畫面,違反前述處理程序第8條規定,證交所今(12)日下午4:52分在網站上公告,將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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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遭開罰3萬違約金。(圖/資料照)

證交所公告: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108年6月10日及6月11日舉辦法人說明會,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2款情事,惟6月10日之場次未於說明會前一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第8條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鴻海 證交所 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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