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監戒護科長遇伏遭打斷手腳 檢以普通傷害罪起訴4煞

記者陳怡靜/屏東報導

屏東監獄一名陳姓戒護科長去年上班開車到監獄大門時,突然遭到一輛轎車追撞,隨即便有4名惡煞持棍棒下車痛毆陳男,陳男逃進監獄內求救,對方仍追入打斷陳男手腳,獄方認為對方行徑明顯是預謀犯案,而警方獲報趕抵現場,4人與車上1名共犯則辯稱是「行車糾紛」;案經檢方調查,認為並無證據證明4名嫌犯為預謀犯案,且未查出有幕後主使者,屏東地檢署因此以普通傷害罪嫌起訴,讓獄方對此結果感到遺憾,擔心會引起模仿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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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監獄陳姓戒護科長遭4名惡煞打斷手腳,檢方將4人以普通傷害罪嫌起訴。(圖/翻攝自Googlemap)

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發現去年12月27日,該輛轎車一早就已出現在屏監門口,直到陳男駕車出現,對方隨即以「車禍」方式迫使陳男下車,並對其痛毆追打,明顯有預謀犯案的跡象;檢警展開調查,卻未發現被告等人與特定監獄收容人或管理人員有過接觸,由於查無幕後主使者,也無法證明是預謀犯罪,檢察官最終以刑度3年以下的普通傷害罪偵結,向4名嫌犯求處1年徒刑。

獄方同仁獲悉檢方偵辦結果後,有人擔心會因此產生模仿效應,並認為就算無法查出幕後主使者,也應對行兇者予以重懲,否則恐將讓所有戒護人員生活在陰影之中。

屏東地檢署表示,可以體會被害人及家屬心情,並指承辦檢察官在偵辦該案時,對可疑的人事物均仔細調查,投入相當多心力,但仍只能根據掌握到的證據進行處置,並以被害人傷勢、全案情狀及法律規範等為依據,故未以重傷害罪起訴。

屏東監獄 毆打 行車糾紛 假車禍 傷害 預謀犯案 戒護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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