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遭判申誡 翁啟惠提再審遭駁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涉浩鼎案,一審判無罪因檢方沒上訴而確定,行政懲處部分經監察院彈劾,今年4月公懲會將他判處申誡,他不服提再審並親自出庭表示「申誡是無法承受的重中之重」,希望公懲會還他清白,公懲會今(4)日駁回再審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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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公懲會再審時,翁啟惠表示,絕無財產申報不實的狀況、沒有未揭露可能發生利益衝突的情事,希望公懲會以公正的角度重新檢視本案,還他清白。

當天開完庭後,翁啟惠表示,「我是學術工作者也是科學家,一生追求真理與事實,非常重視學術道德與誠信,所以名譽對我來說,就是第二生命,我完全無法承受,錯誤的懲處所帶來的傷害。雖然申誡處分對一般人來說是最輕微的處分,但這申誡的理由,其實是不存在的,完全背離事實,所以我會力爭到底。」

▲翁啟惠。(圖/中央社資料照)

翁啟惠 公懲會 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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