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搶大學生情侶700元 嫌犯:看守所好難待想跳海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象山在4月間發生搶案,60歲男子王步財持刀行搶一對大學生情侶,被檢方依強盜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開庭,王步財向法官抱怨,在看守所的日子好難待,讓他好想跳海,請求法官給予輕判。但法官卻幽了一默,回答「到監獄裡面會比較輕鬆點吧..」全案辯論終結,將在8月27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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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象山對大學情侶檔搶劫後,王步財辯稱自己並未上山,一度因事證不足獲得檢察官訊後請回,但DNA會說話。(圖/資料畫面)

庭訊時,王步財向法官抱怨,看守所裡面7人一間房,讓他真的待不下去「真想去跳海」,不過法官聽了幽默回應「你到監牢裡面應該會輕點。」對於被控犯行,王男相當激動,強調自己沒有殺人放火,也還了情侶檔100元,希望法官能輕判。

王步財被控於2019年4月7日晚間,帶著口罩,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對正在觀景台附近欣賞夜景的大學生情侶行搶,當時情侶檔分別交出身上有的400元及300元,王男得手700元後下山。

案發後,檢警在現場踩到一枚菸蒂,檢驗出王男的DNA,經比對,王男涉及2005年一起搶案,認為王男涉嫌重大,將他傳喚到案,未料王男否認,並強調當天根本沒上山,由於事證尚未明確,檢方只得將王男訊後請回。

事後經檢警調閱相關監視器,發現王男曾搭乘捷運,再步行到象山,案發後又出現在較近的捷運站,與王男的證詞不符,加上檢警在被害情侶的包包上,也驗出王男的指紋,罪證確鑿,再度將王男拘提到案,並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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