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總統大選在即 中選會:競選經費不得超過4.3億

中選會今(20)日委員會議通過,明年舉行的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為新台幣4億3029萬7000元,將於9月12日發布選舉公告中載明。

▲2020總統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為新台幣4億3029萬7000元。(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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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今日舉行委員會議,會後透過新聞稿做上述表示。

中選會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8條規定,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

中選會說明,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的計算方式,依同法條規定,應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70%,乘以基本金額新台幣20元所得數額,加上1億元之和。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1000元的尾數時,其尾數以1000元計算。另外,所謂「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是指投票前第6個月月底的戶籍統計人口總數。

此外,中選會表示,今日委員會議也通過明年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為20萬元,將於11月14日發布候選人登記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指出,第3屆至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數額均為新台幣20萬元,第10屆也維持相同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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