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病患被打到爬出病房求救 看護暴走毆打稱自衛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某醫院一名楊姓看護因細故與戴姓中風病患起口角,竟徒手將其推倒並毆打,造成戴姓患者手指、頸、背部等受擦挫傷,戴姓患者連忙爬出病房外求救,但楊姓看護仍追出作勢要繼續毆打,待楊姓看護離開後,護理師才趕緊將戴姓患者攙扶至病房;士林地院將楊姓看護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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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因口角爭執毆打病患,士林地院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楊姓看護於今年2月間,因病房廁所使用問題與戴姓患者發生口角爭執,楊姓看護一氣之下徒手將戴姓患者推倒在地,並對其毆打,造成戴姓患者頸部、背部、左手手指等處受到擦挫傷;戴姓患者並指稱,在病房遭推倒側面倒地,楊姓看護試圖要毆打他頭部開刀處,他閃避後便連忙爬至病房外求救,手指的傷勢應是過程中抵擋而造成受傷。

楊姓看護則辯稱是自衛行為,指當時是因戴姓患者要打他「才順勢推開」,他僅只有對其拍頭頂,並未動手對其毆打,戴姓患者的傷勢有可能是因其他人攙扶時所造成的。

經法官勘驗病房外監視器畫面,發現戴姓患者爬出病房外時,楊姓看護仍持續對其毆打,甚至一度衝上前逼近戴姓患者,直到楊姓看護離去後,護理師這才將戴姓患者攙扶回病房;法官審酌,若楊姓看護是因遭對方毆打出於自衛,那麼在戴姓患者爬出病房外時,就毋須再上前逼近,故不採信楊姓看護自衛的辯詞,認為楊姓看護僅因細故就徒手傷人,犯後還否認犯行,因此將他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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