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自強隧道害2死求緩刑 拿謝亞軒撞死人比較!否認飆車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藍寶堅尼富少」游瀚甯,被控於2018年7月間,在自強隧道內飆速撞車害死女友及施工中的張姓工人。士林地方法院開庭,游瀚甯強調,如果再給一次機會「絕對不會做這種事」,律師則拿南京東路撞死3人的謝亞軒相比,認為游男的狀況與謝男不同,不能認定有飆速、妨害公眾往來,且事後自首又與家屬達成和解,請求判決緩刑,全案定於10月23日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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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瀚甯出庭,盼法官能判他緩刑。(圖/翻攝畫面)

開庭時游瀚甯強調,自己直到進了醫院,才知道闖下大禍,他相當難過,並積極向家屬道歉,主動了解、協助家屬的需要,希望盡量滿足家屬,對於車禍「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絕對不會做這樣的事。」

游男的律師則表示,相關證據皆無法證明游瀚甯有與他人相約競速,例如在南京東路上飆速撞死3條人命的謝亞軒,在下班尖峰時間鬧區道路上競速,事後也未與家屬和解、取得原諒,與游瀚甯在清晨時間於隧道內超速的狀況不同。而游瀚甯也分別於2018年7月、8月間,取得家屬諒解並和解,可見確實知道悔改,盼法官考量給予緩起訴。

律師強調,事發後,游瀚甯相當積極解主動到醫院探視傷者,陪伴傷者進行復健,並與女友劉映彩的家屬、張姓工人家屬不斷聯繫、道歉,終於取得原諒並達成和解。游男還表示,不論和解金多少「都希望能給家屬一個彌補。」

不過檢方痛批游瀚甯根本把道路當私人封閉的遊樂場,在自強隧道內競速,後方還有一輛車跟著,明顯一前一後飆車狀態,妨害公眾往來罪事證明確,應依法給予嚴懲。

游男的委任律師表示,除了無法證明游男有與人「相約競速」外,若游男真不顧公眾往來安全,不會在進入隧道前停等紅綠燈,過程中也沒有隨意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等,僅單純超速並未妨害公眾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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