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被自首」?蘇貞昌酸爆港府:讓重犯趴趴走!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香港男子陳同佳去年來台殺害同行女友,香港政府20日晚間發布有關聲明,表示陳同佳出獄後願意到台灣自首。陸委會隨後回應,台港無刑事司法協作,恐淪政治操作。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2)日批評,如果港府要司法互助,應該提供調查狀況,而不是讓重犯隨便趴趴走,來台灣又不是做身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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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貞昌呼籲港府,如果要司法互助,應該提供調查狀況,而不是讓重犯隨便趴趴走。(組合圖/資料照)

蘇貞昌今日受訪時,有記者問及「陳同佳明日來台被捕,是否表示政府的司法互助破功,讓他直接走過來?」蘇貞昌回應表示,「這個案兩邊都有管轄權,兇嫌和被害人家屬都在香港,港府有其便利性,應該盡快審判,不應該讓司法有空窗期。」

蘇貞昌指出,「如果香港要跟我們司法互助,應該提供調查狀況和相關筆錄給我們,台灣會加以審判。而不是讓重犯隨便趴趴走,來台灣又不是做身體檢查,需要香港的相關證物,不是來隨口亂說。」

蘇貞昌強調,「將來會責成法務部和陸委會,跟香港來談司法互助。港府過去不理不睬,顯再態度匹變,後面有中國在合理化他的送中條例,我們不會上當。還是希望香港政府能夠回應民意,對『反送中』好好處理,不要再政治操作。」

▲ 蔡清祥認為,港府應在陳同佳出獄時,立即逮捕,優先審理港女命案。(圖/記者楊佩琪攝)

此外,法務部和陸委會21日晚間,針對港女命案是否讓兇嫌陳同佳返台投案,召開記者會說明。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行政院已責成法務部及陸委會,成立專案小組,並提出2項方案,包括,可由香港優先審理此案,管轄權部分則應由香港法院作出正式裁定。但前提依舊是在司法互助下,港府應於嫌犯另案執行期滿時,立即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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