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陸委會:檢警將赴港將陳同佳及犯罪事證帶回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香港反送中事件的「導火線」、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明天要出獄,並表示要到台灣自首。對此,陸委會今(2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我方已經在下午去函與致電港府,要求港府協助我方明天派檢警赴港,帶回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陸委會並呼籲港府就此要求盡速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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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反送中事件的「導火線」、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明天要出獄,並表示要到台灣自首。

針對港府宣稱陳同佳願來台「自首」,並於明(23)日出獄後將協助他來台投案一事,陸委會今天下午5時,由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内政部次長陳宗彥、法務部次長張斗輝舉行記者會對外做出最新說明。

邱垂正在記者會上表示,陸委會已在昨天發出新聞稿呼籲港府,儘快安排台港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機制, 以有效處理個案,並從根本解決問題。法務部也在昨日記者會中,提出三項原則包括: 本案台港都有管轄權,基於審理便利性,應由港府優先審理、 我政府會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沒有拒收問題、 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並建議兩項方案: 我方願提供相關事證,供港方審理;港府有無管轄權一事, 應由香港法院作出正式裁定。

邱垂正進一步指出,但依據港府保安局昨晚的公開聲明,港方仍無意受理, 且對我方所提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機制的建議,也無正面回應, 我方對此感到遺憾。 鑒於我方一直苦等港方的正面回應,但迄無下文,為實現司法正義,香港不辦,我們自己辦,因此我方已於今日下午透過台港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要求港府協助我方明天派檢警赴港,帶回陳同佳與相關事證,希望港府能就此正面回應,並提供相關協助。

陸委會去函內容包括兩點,一是希望港方依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就我方於2018年3月1 6日、4月26日所提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書之請求事項及相關在港卷 證資訊,例如認罪書、庭訊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員攜回。二是 因本案犯嫌涉及重罪,為免犯嫌有逃亡滅證之虞, 希望港方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分及帶回, 勿使重案犯嫌逍遙法外。

邱垂正並強調, 港女命案發生以來,我政府立場一貫、明確,就是伸張公義, 早日還給被害家屬公道,相信這也是台港兩地民眾的期待。 我方希望,港方對於我檢警赴港將犯嫌暨事證帶回一事, 能夠儘速正面回應,並提供相關協助,讓本案能夠圓滿解決, 以符合各界的期盼。

另外,針對港府願助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來台投案,行政院長蘇貞稍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陳同佳只要在國境,就立刻逮捕,他強調,政府從沒有放棄司法管轄權,所以才會要求香港司法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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