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豪、林益全不行使自由球員權利 恐連3年無球員申請

記者王怡翔/綜合報導

中華職棒上週公告自由球員(FA)資格選手,今(31)日為球員向球團書面告知行使自由球員期限,目前尚未有球員提出自由球員申請,在這次符合資格的球員中,以張志豪、林益全動向備受關注,兩人所屬經紀公司秉初運動經紀表示,張志豪和林益全不會提出自由球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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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兄弟張志豪3分砲。(資料圖/記者王怡翔攝影)

今天為球員向球團通知使用自由球員權利的期限,結至31日下午5點為止,只有富邦悍將陳鴻文行使旅外球員權利,尚未有球員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根據中職規定,各球團必須在接獲球員自由球員申請的24小時內通知聯盟,也因此聯盟公告宣告期限為11月1日下午前4點。

在今年符合自由球員資格的21人名單中,以張志豪和林益全動向最備受關注,32歲的張志豪今年繳出26轟個人生涯新高的成績,連3年全壘打超過20轟,日前張志豪曾表示會和經紀人討論考慮行使自由球員權利。

不過張志豪和林益全所屬經紀公司代表表示,張志豪和林益全不會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上一次有選手宣告FA且轉隊案例是2016年林智勝與鄭達鴻加入中信兄弟,最近2年都沒有選手宣告成為FA,今年恐法也不會有球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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