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停車未靠邊就開車門 騎士撞上彈飛撞燈桿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亂開車門出車禍的意外一直發生,結果連警察自己都犯錯挨罰。新北市警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昨天早上十點多到康寧街處理一起公車拋錨案,結果到場時警車沒有靠路邊,而是留了一個大約一公尺寬的空間,副駕駛座的女警到場後也緊急開車門,沒有兩段式開車門,導致後方一輛機車騎士直接撞上,還彈飛撞到路旁的燈桿,開車的員警也因此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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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場處理車禍直接開車門(圖/翻攝畫面)

這起意外發生在11月5日早上10點半,新北市汐止康寧街44號前,當時一輛公車因為拋錨停在馬路中央,轄區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因此派人到場處理,警方解釋因為當時現場車道只有一線道,員警擔心會影響後面交通,因此處理的員警一到就馬上停車,加上副駕駛座沒有兩段式開門,導致後方騎車的阿伯直接撞上車門,車子摔倒,人也直接撞上路旁的燈桿,造成臉部輕微擦傷,送醫後沒有大礙。

▲一名阿伯直接撞上車們彈飛(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其實這起車禍案件可以避免,如果員警當時有緊靠路邊一點,而不是留著大概一公尺寬的空間,或是兩段式開車門,而不是緊急開車門,可能都不會發生意外,還好騎士車速也沒有很快,撞上後也沒有受太大的傷害,不過警方也自認沒按照規定,下車應該要兩段式開門,因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56-1條,開罰開車的警員1200元到3600元。

▲一名阿伯直接撞上車們彈飛(圖/翻攝畫面)

汐止 新北 車禍 開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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