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后不能恣意揮霍!月薪其實少得可憐

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清朝後宮鬥爭是宮廷劇最愛的戲碼,嬪妃們用盡心機爭奪皇上的寵愛,無非是為了在後宮獲得更高的地位,還有現實層面的「工資」問題。清朝的工資稱作「宮份」,後宮非常看重名位,並非每個人都能享受奢華的生活,不同等級的「宮份」,每個月領的錢可是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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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宮劇《延禧攻略》富察皇后。(愛奇藝台灣站提供)

據檔案記載,皇太后年金二十兩、銀兩千兩,皇后則是年銀一千兩,差距之大,更別提地位較低的貴人,收入更是少得可憐。 除了現金,還有實物工資,比如皇后每年可得大卷江2匹、妝緞4匹、倭緞4匹等等布料,此外還有棉花40斤、里貂皮40張、烏拉貂皮50張等等,都有明文規定。

還有每日供應的糧肉、菜蔬數量都不同。像是豬肉,皇后每日可得16斤(8公斤)、皇貴妃12斤(6公斤),貴妃就只能分到9.8斤(4.9公斤)、妃9斤(4.5公斤)、而嬪則只有6.8斤(3.4公斤)。甚至連蘿蔔、白菜、茄子每日給多少,也都有具體規範。

一天8公斤的豬肉聽起來其實不少?錯了,並非皇后一個人吃,而是皇后宮內所有服侍她的人都要吃。每人每日的配給都是固定的,若不夠吃,也只能減少侍從。

但皇后除了打點下人,沒有其他特別開銷。不過其他的嬪妃處境就不同了,地位低、收入低,為了打點太監,不免會想一些「賺外快」招式。據胡思敬《國聞備乘》記載,光緒時期的珍妃,就因為私下賣官鬻爵,有次收賄賂多達4萬兩被抓到,從此囚禁冷宮。(責任編輯:侯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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