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郡控破壞競選布條 元長鄉長:未署名當廢棄物

國民黨雲林縣立委參選人張嘉郡陣營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控元長鄉長李明明破壞張嘉郡後援會所懸掛的布條,並已委託律師提告。李明明回應,「未署名」布條視為一般廢棄物。

▲國民黨雲林縣立委參選人張嘉郡陣營24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元長鄉長李明明破壞張嘉郡後援會所懸掛的布條,並已委託律師提出告訴。(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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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明透過個人臉書回應,自己身為鄉長,本著積極維護公共區域環境整潔態度,看到鄉公所對面的「公共停車場」,懸掛「沒有署名」的競選標語布條,故將競選布條視為一般廢棄物。

李明明也提到,依據選罷法規定,目前尚未進入法定公告競選期間,因此元長鄉公所即日起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卸除沒有署名的布條,以維持環境整潔。

雲林縣第1選區(海線)立委參選人張嘉郡競選總部幹部今天早上接到支持者轉寄一張LINE群組截圖,李明明在群組上傳張嘉郡後援會競選布條的照片,並寫「跑行程路過,我剪掉了」。

張嘉郡競選總部發言人許哲賓指出,最近接到後援會回報,元長鄉很多布條遭破壞,如今李明明承認是她所為,已委託律師提出訴訟。

張嘉郡競選總部委任律師羅裕欽表示,破壞布條已涉及觸犯選罷法妨礙他人競選罪及刑法毀損罪,且李明明事後把群組對話收回,也已構成違反刑事訴訟法中事後湮滅證據的羈押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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