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毒農藥巴拉刈退場 2月1日起全面禁用

農委會表示,巴拉刈農藥雖然便宜好用,但使用不慎或誤食傷害大,衛福部統計每年約造成200人死亡;因巴拉刈已有替代藥劑,為落實劇毒農藥退場,2月1日起全面禁用,囤積使用將開罰。

▲巴拉刈農藥2月1日起全面禁用,囤積使用將開罰。(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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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防檢局指出,淘汰劇毒性農藥為世界趨勢,為降低農藥使用風險,農委會自民國102年起陸續禁用30種農藥產品,包含有危害人體健康或污染環境風險的農藥。

防檢局說,其中「24%巴拉刈溶液」因不當使用風險高且已有替代藥劑,因此在106年10月5日公告自107年2月1日起禁止加工及輸入,108年2月1日起禁止分裝,並自109年2月1日起禁止販售及使用;目前全球有77個國家禁限用。

防檢局補充,替代藥劑相對安全,除草部分,非耕作農地可使用固殺草及嘉磷塞等作為替代藥劑,柑橘類、茶及水稻亦有多種除草劑可供選擇;紅豆植株乾燥部分,可使用氯酸鈉溶液。另也可使用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壬酸。

農委會也推出補助措施,鼓勵農民選用替代藥劑,其中產銷履歷紅豆不使用落葉劑者,給予每公頃新台幣1.5萬元獎勵金;使用氯酸鈉落葉劑者,每公頃補助6500元。

農委會提醒農民,若仍持有巴拉刈,可向農藥生產或販賣業者辦理回收,業者也應回收或銷毀,若仍囤積使用被查獲,可依農藥管理法開罰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中央社
巴拉刈 農委會 開罰 劇毒農藥 全面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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