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燒出防疫隔離假 一篇看懂7大QA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不能趴趴走,要請什麼假、薪水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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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勞動部臉書

立法院今(25)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明定了【防疫隔離假】,勞動部小編整理了有關【防疫隔離假】的Q&A,幫助大家快速瞭解這個因應防疫的新措施!

Q1. 什麼情況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 1受僱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因此無法出勤時。 2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必須請假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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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防疫隔離假】有沒有薪水? 👉若受隔離/檢疫的原因: ....可歸責於雇主時,雇主應給薪 (請看Q3)。 ....不可歸責於雇主時,沒有強制雇主要給薪。 👉雇主如果有給薪水,可以從所得稅之所得額中加倍減除。 👉受隔離/檢疫者如果沒有支領薪資,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請看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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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什麼情況下,受隔離/檢疫的原因是可歸責於雇主,雇主應給薪? 👉若雇主可以預見要員工出差返臺後,員工將受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隔離/檢疫,此時仍派員工出差,則受隔離/檢疫的原因是可歸責於雇主。 例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自中港澳返臺民眾必須接受居家檢疫,雇主仍指派員工前往,於返臺接受居家檢疫的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 👉其他因執行職務而受隔離/檢疫 需依個案情況認定隔離/檢疫的原因是否可歸責於雇主。例如,醫護人員因工作上原因而被隔離/檢疫,於隔離/檢疫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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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誰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1⃣ 受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者。 2⃣ 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 上述對象如果沒有支領薪資、沒有違反隔離/檢疫相關規定,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特別提醒⚠⚠⚠ 👉如果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能重複領取。 👉如果違反隔離或檢疫規定,不但不能申請【防疫補償】,還會被重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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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請【防疫隔離假】,雇主可以記我曠職、或扣全勤獎金嗎?

👉特別條例裡有明定,若符合條件的員工要請假,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 ⛔雇主不得視為曠職⛔ ⛔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不能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若雇主不依法給予【防疫隔離假】或對勞工有相關不利對待者,將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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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雇主自行要求我自主隔離不要上班,可以請【防疫隔離假】並申請【防疫補償】嗎? 👉如果不是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檢疫,而是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那就不符合【防疫隔離假】以及申請【防疫補償】的條件。 👉如果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時,不可以強迫勞工用自己的假來請假,而且仍要照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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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有甚麼不同? 👉【防疫隔離假】是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措施。是在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檢疫的情況下,針對受隔離/檢疫者,或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必須請假者。 👉【防疫照顧假】則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所做的應變處置。是在高中以下延後開學或停課的情況下,針對須親自照顧12歲以下學童、幼兒園幼兒或身心障礙學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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