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政府解決TRF爭議 設金融消費者保護局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呼籲金管會應協助解決「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RF)」爭議,政府並應設立專責公正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讓金融管理健全,避免更多類似爭議事件。

▲立委籲政府設金融消費者保護局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中)與TRF受害聯盟2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金管會應協助解決「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RF)」爭議,政府並應設立專責公正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讓金融管理健全,避免更多類似爭議事件。(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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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今天與TRF受害聯盟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上述訴求。

陳椒華質疑,2014年至今有數千名TRF金融受害者,因為金管會放縱銀行不當銷售匯率選擇權,導致7000多家中小企業損失近兆元。此外,銀行銷售TRF衍生性金融商品,大賺手續費,卻不確認投資人是否真正瞭解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意義,也讓投資人頻頻曝險,最後影響中小企業與其家庭。

她認為,金管會既然已有針對開辦銀行開罰的事例,且監察院已提出糾正,金管會銀行局須拿出誠意解決TRF爭議,而非讓受害人一一與銀行協調,徒增受害者不必要的困擾。

陳椒華進一步指出,金管會雖設有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但評議中心並無司法調查權,從TRF爭議案件及評議中心成效來看,顯現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的必要性,這才能讓金融管理健全,避免更多類似爭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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