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通姦除罪「立即釋放」新增至5人 3男2女可以回家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29日針對刑法、刑事訴訟法通姦罪部分,宣示違憲,該規定即刻起失效,也讓因通姦罪正在服刑的受刑人,即刻起便可出獄。根據最新消息,29日全國北中南加總,應有3男2女一共5人可立即獲釋,亦即通姦除罪化生效後第一批當日獲釋的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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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違憲並立即失效,29日將有3男2女可立即獲釋。(圖/資料畫面)

根據了解,目前因涉妨害家庭、通姦罪等入獄的有33人,單純通姦罪,或是扣除通姦罪刑期後,刑期所剩無幾者有5人。29日因通姦除罪釋憲可「即刻獲釋」的就一共5人,3男2女。台北監獄1人、桃園監獄1人,嘉義分監1人、台北女子看守所1人、台中監獄1人。其中在嘉義監獄服刑的為黃姓女子,約18點30分左右獲釋,黃女因通姦罪被判6月有期徒刑,目前已執行2月,根據獄方表示,黃女在聽到能獲釋後,心情、表現看來很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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