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民族不讓了!普丁批准「核威懾政策」:6情況用核武器

國際中心/黃韻璇報導

俄羅斯總統普丁2日簽署最新命令,批准俄羅斯「核威懾國家基本政策」,該政策在普丁簽署當日即刻生效,該政策的主要宗旨是俄羅斯將把核武視為一種「威懾武器」,在迫不得以的情況下可以使用,並列出6種需要動用核威懾力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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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報導,俄羅斯總統普丁已經批准「核威懾政策」,文件簽字後立即生效,內容提到「俄方奉行防禦性威懾,旨在將核力量保持在足以確保核威懾的水平,並保障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遏制潛在敵人對俄羅斯和盟友的侵略。」

▲普丁批准「核威懾政策」。(圖/翻攝自推特)

俄羅斯表示核武器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將採取一切必要努力減少核威脅,並阻止核戰爭的發生,或是相關的軍事衝突,該政策的大方針是讓潛在敵人知道「侵略俄羅斯或其盟友必將招致報復」。

至於使用核武器的情況,此類軍事危險主要有6點,包含「潛在對手在俄羅斯及其盟國領土附近,集結配備有核武器載具的常規兵力集團」、「將俄羅斯視為潛在對手的國家,部署中短程彈道導彈等武器」、「在無核國家境內部署核武器及其載具」、「不受控制的核武器、核武器載具、其製造技術和設備擴散」、「在太空建立和部署反導武器和打擊系統」、「敵方使用核武器或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打擊俄羅斯或其盟友領土」等情況,俄羅斯可使用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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