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強行硬過《國歌法》 陸委會:限縮港人言論表達自由

記者林恩如/台北報導

香港立法會連日討論「國歌條例草案」,今(4)日在泛民主派議員高喊反對,並以潑灑有機肥料反制等,混亂情況下三讀通過草案,以後如果在香港侮辱「義勇軍進行曲」遭定罪,最高可面臨3年徒刑與港幣5萬元(約20萬元台幣)罰款;對此,我陸委會也發出聲明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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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圖/記者林恩如攝影)

陸委會表示,香港「國歌條例草案」在立法過程中,已引發其社會不同意見與討論;包括有輿論擔憂,該法一旦通過後,恐進一步限縮港人的言論和表達自由。

陸委會直言,在當前香港社會氛圍下,港人對港府的信任急遽降低;未來相關方面應避免執法濫權,勿使港人人權自由、以及內部對立撕裂等問題持續惡化。

香港爭議不段的《國歌法》,今日在香港立法會佔多數的建制派議員護航下,最終以41票贊成、1票反對、0票棄權下獲通過,港府預定12日在憲報刊登法案內容,即日生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強調,只要不刻意公開侮辱國歌,就不會觸犯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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