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照佐證反露餡!小王偷吃想分手 人妻怒告被性侵96次

記者楊忠翰/彰化報導

彰化縣1名人妻小萱(化名),先前與已婚男子阿豪(化名)外遇,2人交往1年多後,阿豪因無法忍受她的脾氣,遂決定提出分手,小萱心有不甘,不但上演「一哭二鬧三上吊」戲碼,還指控阿豪性侵她96次,甚至提供不雅照佐證據;法官清查後發現,照片中的小萱竟面帶微笑,遂依誣告罪判她3月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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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017年7月間,小萱與阿豪陷入熱戀,2人還發生多次性行為,但阿豪無法忍受對方脾氣,加上自己車禍住院,藉此機會提出分手,為1年4個月戀情畫下句點,小萱卻心有不甘,不但多次尾隨跟蹤阿豪,還上演「一哭二鬧三上吊」戲碼,甚至當眾怒罵對方,連阿豪女兒及友人都看不下去;2018年12月間,阿豪禁不起小萱一再騷擾,無奈聲請保護令獲准。

▲小萱拿性愛照提告性侵卻遭判3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小萱見對方不願回心轉意,遂帶著2團衛生紙及毛髮數根,前往警局控告阿豪性侵;小萱供稱,2017年7月間,阿豪以唱歌名義約她見面,隨即持刀硬上得逞,過程中阿豪還拍攝性愛照,除恐嚇她不得聲張外,還以性愛照威脅她就範,總計性侵高達96次之多。

法官勘驗性愛照後發現,照片中的小萱面帶微笑,顯然不像受人脅迫;除此之外,根據2人通聯紀錄顯示,2018年2月到5月間,小萱致電給阿豪次數高達308次,阿豪僅回電50次,倘若小萱遭人性侵,豈會多次主動打電話給對方?

法官認定小萱誣告,考量她在庭訊時認罪,已有悔悟之心,且無再犯之虞,因此判小萱3月徒刑,緩刑3年,另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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