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港版國安法三特色 律師:香港轉機或搭港籍飛機都有風險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中共全國人大昨(30)日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並在公布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非港人在香港以外犯罪的也適用該法,律師黃帝穎提醒,香港轉機或搭港籍飛機都有風險,習慣民主自由的台灣人要特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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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以162票、全票數通過《港版國安法》(圖/翻攝自新華網)

黃帝穎今(1)天指出,香港國安法三大特色,一國兩制正式終結!第一特色是重刑:中共動輒以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威嚇港人。

第二特色是無限上綱:言論入罪!「策劃」分裂國家、「煽惑」顛覆國家政權,不需有具體犯罪行為,國安法可針對民主思想言論判刑。簡單來說,講香港或中國民主,就可能構成犯罪,因為顛覆國家政權!值得注意的是,可處罰的行為人不限身分,港人或聲援香港民主的外國人,都可逮捕、判刑!

第三特色是高度人治:香港成立國安專責機構,人事及預算不受香港議會監督與制衡。國安法案件規避正當法律程序,可指定法官審判!剝奪獨立司法救濟權!

黃帝穎強調,香港轉機或搭港籍飛機都有風險,習慣民主自由的台灣人要特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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