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釣人士出海遭勸阻 漁業署:未持有船員手冊

「保護頭城釣魚台辦公室」成員昨天深夜企圖從宜蘭頭城搭船出海前往釣魚台宣示主權,漁業署今天表示,因成員均未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不符規定,經相關單位勸阻後未再出港。

▲「保護頭城釣魚台辦公室」成員昨天深夜企圖從宜蘭頭城搭船出海前往釣魚台宣示主權。(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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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宜蘭縣議員蔡文益等發起成立的「保護頭城釣魚台辦公室」共10多名成員,昨晚在縣議會召開緊急會議後,攜帶一群綁有「保護頭城釣魚台」字樣與中國民國國旗圖案腳環的鴿子,驅車趕往頭城梗枋漁港,企圖在深夜11時搭乘一艘漁船出港,計劃前往釣魚台附近海域,宣示對釣魚台主權與維護漁權的重視,船身也綁有「釣魚台是台灣的」布條。

漁業署指出,蔡文益等12人在宜蘭大溪漁港,申請搭乘「順利58號」延繩釣兼營一支釣漁船出海,經由漁港安檢站檢核相關證件,這12名保釣人士均未持有漁船船員手冊。

漁業署表示,依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3條規定,不具漁船船員身分,欲出海釣魚者,應搭乘娛樂漁船,且依同規則第17條之1規定,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並受僱於該船者,才能隨一般作業漁船出海作業,因這12人均無法符合上述規定,更基於安全考量,因此勸阻他們出海。

漁業署說,台日漁權談判17年,終於在民國102年簽署台日漁業協議,簽署7年來,漁民於台日協議水域都能安心作業,尤其今年黑鮪魚豐收,漁民應該珍惜得來不易的漁權談判結果,漁業署也會持續維持台日協議水域漁民作業順暢,並請海巡署加強護漁,維護台灣漁民權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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