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宣判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濫權罪成立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被控洗錢案,馬國法院今天宣判,其中一項濫權罪名成立。納吉之後可提出上訴。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圖)被控洗錢案。(圖/翻攝自納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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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圍繞在前一馬發展公司(1MDB)旗下SRC國際公司轉出4200萬令吉(約新台幣2.9億元)到納吉個人戶頭一事。納吉在此案面臨4項貪汙以及3項洗錢控罪,但他堅稱自己對轉帳一事毫無所悉。

法官將會陸續宣布其他6項罪名。

©中央社
納吉 馬來西亞 洗錢案 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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