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妹慘遇八仙塵爆75%燒燙傷 獲賠1411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在八仙塵爆案中,全身75%二、三度燒燙傷的簡苑伶,向主辦單位「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2家公司求償醫療費、勞動力減損等共1411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30日宣判,判決簡苑伶勝訴,全額如數獲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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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讓簡苑伶全身超過75%燒燙傷。(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簡苑伶及其父母向玩色創意、瑞博行銷與呂忠吉、八仙樂園求償醫療費、勞動力減損、精神撫慰金、懲罰性違約金等,一共1411萬餘元,法官如數判賠。2家公司負責人呂忠吉,須就其中805萬元負連帶賠償責任。

不過八仙樂園部分,法官認為,八仙僅負責出租場地,對可能發生的塵爆危險未負有應注意義務,事件發生也與場地安全性無關,因此八仙樂園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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