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和2兒共7人被捕!中共5狠招若定罪…最慘無期徒刑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早在香港住家,被以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罪名逮捕,連同他次子黎耀恩一起也被警方帶走。港媒報導,被捕人士至少7人。若犯5項目行為定罪將判刑3年以上至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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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港媒報導,港警國安處今早以詐騙罪,以及《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為由,到黎智英位於何文田嘉道理道住家中將其逮捕。

《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凡涉及與外國或境外機構串謀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者即屬犯罪,條文具體指出包括境外機構,過去被大陸和港府多次指控干涉香港事務,聲援反送中的台灣恐也包括在內。

本條指明是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

5項目行為包括對特區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對中國發動戰爭,或者以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對中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嚴重危害;對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央政府或者特別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等。

根據《港區國安法》規定,犯勾結境外及外國勢力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黎智英被視為反港府立場明確,是最知名支持民主人士之。他日前才在反送中期間屢上街頭抗議遊行,涉嫌參與「831為香港罪人祈禱」違法集會等案一度被捕,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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