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持刀狠殺情敵!二審博同情改判15年 更一審再判無期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2017年11月間,南投一名已婚的44歲簡姓校車司機,跟林姓女友分手後,隔年10月間,得知她跟另一名文姓男子交往,簡男因此醋勁大發、心生不滿,竟到五金行購買水果刀,並潛入林女住處,當著她的面朝文男狠砍4刀,文男送醫搶救後不治。案經法院審理,一審簡男被判無期徒刑,上訴二審時,簡男打出溫情牌,稱媽媽到農會打工幫他籌錢賠償,改判15年徒刑;而更一審法官認為簡男並非真心悔過,且迄今未與被害者家屬和解、獲得原諒,因此再度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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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發生情殺命案。(圖/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簡男跟林女於2017年11月間分手,隔年10月間,林女與文男交往同居,引起簡男不滿,11月間,簡男到五金行購買水果刀,再騎機車至林女處所,身著黑色外套,頭戴全罩式安全帽潛入,當著林女的面狠砍文男4刀,導致文男傷重送醫不治,簡男犯案後騎車逃逸,當天晚間由母親陪同下,到警局向警方投案。法院一審判簡男無期徒刑,上訴二審時,簡男表示家裡還有孩子要扶養,且自己也是921受災戶,還稱媽媽到農會打工籌措賠償金等等,合議庭認他有悔意,被改判15年。

之後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更一審合議庭審酌,簡男跟文男素不相識,僅因為前女友跟文男交往,就萌生殺機、持刀砍死文男,剝奪被害人寶貴生命,另外,簡男於二審期間才坦承犯行,認為其說詞只是為了獲得輕判減刑,加上迄今均未有任何賠償被害人家屬,也沒有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因此將簡男判處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台中 無期徒刑 情敵 更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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