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管妻獨自背債4千萬!夫坐擁2億財富 他離婚吐一半資產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天母區一對經營銀樓的夫妻前年離婚,妻子負債將近4000萬元,丈夫零負債,資產2億多元,一審法官認為男方努力與付出較高,均分財產有失公平,只判妻子獲得50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張女綜理銀樓業務,讓丈夫安心在外工作,丈夫離家期間也是她扛起家計照顧孩子,應均分財產,改判丈夫應給付一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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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天母區一對經營銀樓的夫妻離婚後為了財產分配鬧上法院。(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兩人婚後沒有特別約定如何分配財產,依法財產關係為法定財產,婚後財產再各自名下,離婚後平均分配。兩人結婚多年生下孩子,除銀樓生意外,林男在海外另有投資房地產,獲益豐碩。

不過丈夫懷疑妻子有外遇,6年前抓包她與另一名男子外宿,事後丈夫涉嫌拘禁老婆長達32小時,妻子提出傷害告訴並訴請離婚,前年法院判離。妻子向法院提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告訴,要求均分財產,但士林地院一審認為妻子債務約3900萬元,且多為私人借貸,房產也被拍賣;丈夫零負債,再算上海外房地產,資產2億多元,男方努力與付出較高,均分財產顯失公平,判妻子只能獲得500萬元。

案經上訴,妻子強調自己綜理銀樓業務,支付廠商貸款、財稅,讓丈夫安心在外工作,且丈夫在海外投資房地產期間,她曾匯款5600多萬元給他,丈夫離家10年期間也是她扛起家計照顧孩子,應均分財產。

高等法院認為妻子幫助丈夫經營事業,對婚後財產增加有協助、貢獻,應平均分配財產,判丈夫給付一半財產,約1億多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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