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再度被捕!警稱涉去年非法遊行、違反《禁蒙面法》

大陸中心/許珮絨報導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24)下午1時許至警署報到時被拘捕,警方表示其涉嫌在去年10月5日參與未經核准的集會,以及違反《禁蒙面法》,目前正由律師陪同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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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今再度被拘捕。(圖/翻攝自臉書)

黃之鋒今下午在個人推特上指出,其下午到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事由為參與去年10月一場未經有關當局核准的集會,以及違反當時《禁蒙面法》之相關規定;此外,74歲的民運人士古思堯也因同一事件而遭警方拘捕,目前人在長沙灣警署。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10月4日下午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規定示威人士遊行時不得蒙面或戴口罩,違反者最嚴重將遭監禁一年,並於翌日實施;而該法生效首日,網友發起「反對蒙面法大遊行」,大批民眾再度上街表達不滿,其中黃之鋒在臉書上貼出多張戴口罩以及遊行人群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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