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人員帶頭違規高市首例開罰 最高可罰1萬5

記者羅欣怡/高雄報導  

為了防範武漢肺炎,也為了民眾自身安全,高雄市政府9月24日起規定民眾在醫療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以及大眾運輸內都得配戴口罩,不過高雄市一間醫院醫事人員在執行勤務時未照規定配戴口罩,衛生局依法祭出首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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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某間醫院醫事人員未照規定配戴口罩,衛生局開出第一張罰單。(圖/資料畫面)

武漢肺炎整整延燒快一年,國外確診案例再次節節高升,截至今(3)日上午9時30分,據網站「covid19info」數據,全球確診人數高達4706萬4485例,且累計120萬6958人死亡;其中最大疫區美國累計共920萬9466人感染,造成23萬0649人死亡。

防患未然,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早在兩個月前就訂定罰則,針對進入醫院及搭乘公共運輸工具不戴口罩者進行開罰。昨天(2日)高雄市衛生局人員卻發現一間醫院的醫事人員執行勤務時,未依公告正確配戴口罩,該以身作則帶頭防疫的單位,卻沒有確實照規定配戴口罩,將自己或是民眾健康安全暴露在危險之中,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並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 開罰 醫護人員 首例 未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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