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不怕!新北男1個月被警抓3次 法官怒了判1年4月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有6次酒駕前科的陳姓男子,日前才因酒駕被判刑6個月,沒想到還沒繳納罰金的他,今年8月間,3度在住家附近新店區北宜路被警方攔檢,都沒有通過酒測,陳男因此遭到送辦。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輕刑不足以讓陳男警惕,依3個公共危險罪各判他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4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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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1個月3度酒駕被警方攔獲,法官重判1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陳男曾於2016年6月18日酒駕被台北地院判刑4月定讞,2017年4月14日執行完畢,日前又酒駕被判刑6月,尚未繳交罰金執行完畢。

沒想到多次酒駕的陳男,今年8月間,3度在住家附近新店區北宜路被警方攔檢,都沒有通過酒測,陳男被移送後,檢方認為陳男曾多次酒駕判刑,又是5年內再犯的累犯,向法官建請加重其刑。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先後因酒駕被判刑6次,且判得易科罰金最重6月,輕刑不足以讓陳男警惕,因此依3個公共危險罪各判他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4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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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法官 酒駕 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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