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人下水道昏迷亡!水利局重罰包商 工地主任10萬交保

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高雄市水利局2名包商工人施作地下水道清淤工程時,疑似吸入沼氣不治,勞工局已勒令停工,將對雇主鎮海科技開罰最高30萬元,而水利局昨日也認定違反作業規定進入下水道,將罰承攬商振勝公司20萬元。高雄地檢署昨日偵訊林姓工地主任後,依過失致死罪諭令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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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工人先後進入下水道,就未再出現畫面裡。(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1日下午4時許,兩名工人才剛抵達大公路,準備施作地下水道清淤工程,其中1人將下水道蓋子敲鬆打開進入,隔了50秒後另1人也跟著下去,之後就未在畫面出現。

過了整整4個鐘頭,警方巡邏經過看見工程車停在路工央,四周卻沒看見工人,遂用手電筒照了照下水道,才發現2人昏倒在裡面,立即通報救援,但為時已晚,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

▲員警晚間巡邏經過,用手電筒照射發現2人昏迷在下水道,立即通報救援。(圖/翻攝畫面)

消防人員在現場測得沼氣,持續灑水降低濃度,水利局也派員到場調查原因,勞檢處初判2名工人死亡原因為在「局限空間作業未實施通風換氣」及「未實施氣體偵測」。消防隊灑水後,人孔蓋內硫化氫濃度仍有2.6ppm。

市府水利局副局長梁錦淵表示,清理汙水管線不需要進下水道,而是打開人孔蓋後,連接高壓沖洗管疏通即可;工人身上沒安全裝備、放通風設備等,自行進入下水道探查造成意外,已違反契約規定,將罰承攬商振勝公司20萬元。

高雄地檢署相驗2工人身體,並無明顯外傷,今將進行複驗,釐清是否因沼氣致命,並認定林姓工地主任未善盡監督責任,裁定10萬元交保。

高雄 水利局 下水道 交保 沼氣 過失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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