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北市府未裝路燈管理不周 華山分屍家屬討國賠1522萬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2年前華山分屍命案震驚社會,凶嫌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目前最高院發回更審中。死者高姓女子家屬不滿北市沒對大草原盡管理責任、夜間沒裝路燈,因而向北市都更處、北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的工管處,請求國賠1522萬餘元。台北地院認為,無論北市府是否有管理疏失,都與陳伯謙性侵殺人犯行無因果關係,判家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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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凶嫌陳伯謙。(圖/資料照)

高女家屬主張,北市都更處、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為華山大草原主管機關,應依相關規定限制申請使用大草原對象,並維持場地內外秩序、公共安全,但卻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間,在未審核野青眾申請資格下,就開放大草原讓他們使用,也沒加裝夜間照明燈和派人巡邏,加上野青眾多次遭人檢舉,也未見積極處理,最終導致高女遇害,依喪葬費、精神撫慰金、扶養費等,請求國賠1522萬8815元。

不過台北地院認為,陳伯謙一、二審判決書中,均提及北市府有過失,但就算北市府真的有家屬主張的怠職行為,與陳男性侵殺人犯行所造成的損害,也沒有因果關係,因此駁回家屬請求,判北市府免賠。

▲作為推廣傳統弓道技藝用途的「野居草堂」成命案現場。(圖/資料照)

回顧案情,死者高女透過臉書資訊,得知陳伯謙在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作為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之用,2018年5月間與陳伯謙與得聯繫並參與課程,同月31日下午前去與陳伯謙和到場等人聊天飲酒,直到凌晨大家陸續離去後,只剩陳伯謙與高女獨自待在草堂。他試圖性侵高女遭拒,竟憤而徒手將她勒斃,並分屍13塊、分裝成7袋,運往陽明山上沿途丟棄;其中,高女的左側乳頭及下陰部被割下製作成標本,藏在陳伯謙大同區住處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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