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買3杯咖啡275元!店員寄杯給自己 恐涉業務侵占罪

記者於慶璇/雲林報導

雲林縣一名鄭姓女子抱怨,公公日前去超商買3杯咖啡,返家後家人察覺發票金額與實際金額不符,店員無告知店裡「買5送5」優惠,逕自收取5杯的金額,並將剩餘7杯「寄杯」自己手機帳號。雲林消保官認為,店員行為已非單純消費糾紛,恐涉業務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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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女8日在臉書《斗六人社交圈》寫下,公公回診在醫院超商購買3杯咖啡,回家後將發票遞給她收集,她卻發現金額有異,「3杯咖啡為什麼會是275元?」,經APP掃描調出消費明細,這才發現原來店內有「買5送5」活動,共10杯咖啡275元。

▲鄭女發現公公超商買咖啡的發票,被店員動過手腳。(圖/翻攝自pixabay)

不過公公只有拿到3杯,因此她拿發票返回店裡詢問。店員告知7杯存入會員帳戶,但鄭女表示公公並無智慧型手機,雙方一來一回,最後店員收回275元發票,退還2杯咖啡費用,另重開發票。事後鄭女表示,因店家已經退費,決定不再追究。

貼文曝光後,警方主動循線偵辦,表示店員若將咖啡杯數存寄在自己APP裡,恐涉及侵佔罪及竊盜罪,未告知當事人消費明細則觸犯詐欺罪,詳細狀況還是待雙方製作筆錄才能釐清事實。

雲林縣政府消保官張嘉麟指出,此案已不是單純的消費糾紛,店員行為恐涉及刑法業務侵占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超商門市主管事後也留言致歉:「職員作法已違反加盟契約,依約將對加盟主進行懲處;對於此次案件亦會進行檢討,並於各級會議再次提出案例,宣達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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