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15歲少女情趣開房啪啪 桃園男明知未成年還下手結局曝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桃園1名26歲謝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1名15歲少女小花(化名),明知道對方未成年,仍帶她單獨到汽車旅館玩情趣玩具,且至少發生3次以上的性行為。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謝男為了私慾和未成年少女性交,造成對方身心有不良影響,但審酌雙方達成和解,且謝男承諾賠償女方25萬,最後依妨害性自主判4月,緩刑2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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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明知小花年僅15,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中提到,謝男在認識小花後,在去年6月28日下午把對方帶到汽車旅館內,玩起情趣玩具。其中2人在交往期間,更是發生超過3次的性行為。一直到小花父母察覺有異,在追問之下才發現寶貝女兒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

檢方偵辦時,謝男辯稱與小花是男女朋友,兩人發生性關係也屬合意,事發後也有傳訊息關心會不會不舒服,對方也表示「舒服、喜歡」。小花也證稱自己並沒有被強迫,但謝男知道自己15歲。

法院審理時,謝男表示已經與小花父母達成調解,承諾將賠償25萬元來獲得原諒,法官認為謝男為了私慾和未成年少女性交,造成對方身心有不良影響,但事後態度良好,誠心悔悟,依妨害性自主判4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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