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證「跟納豆差不多高沒名藝人」是侮辱?他:哭笑不得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身為「時尚F4」其中一員的陳紹誠被一名劉姓男子貼文譏笑「和納豆哥差不多高的沒名藝人」。陳紹誠提告公然侮辱,士林地院給出,這樣的文字足以貶損名譽,判劉男罰金4000元。判決一出引出納豆本尊無奈的說:「被法官認定像我身高是種侮辱,有點哭笑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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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證「跟納豆差不多高沒名藝人」是侮辱!納豆本人回應「哭笑不得」。(圖/資料畫面)

根據了解,劉男在2019年間,以臉書發文,「我的格局和這位曾經是我很知心的朋友,who is過氣又老又肥,自己沒有本事,每天在fb搬自己過世爺爺多了不起,和納豆哥差不多高的沒名藝人不一樣…喔。」內文還指名「陳紹誠victor Chen 」。這樣的貼文讓「時尚F4」的陳紹誠一狀告上法院。

而法官認定劉男貼文中的「過氣」、 「又老又肥」、「自己沒有本事」、「和納豆哥差不多高的沒名藝人」都含有輕蔑、貶損等負面評價,影響社會地位及評價,屬於「侮辱他人的言詞」,最後判劉男罰金4000元。但這樣的判決結果出爐,引來「納豆」本尊無奈的說「被法官認定像我身高是種侮辱,有點哭笑不得啊」。

而不少網友也傻眼,「法官考慮過納豆的感受嗎」、「以後不能隨便提你的名字了,免得被誤會在罵人」、「可以告他“公然侮辱罪”嗎」、「有種躺著中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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