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察局長「二度親自聯合稽查」!要求八大行業落實防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日益嚴峻,近日陸續發現本土確診案例,為確保公共營業場所落實防疫措施,花蓮縣警察局蔡局長二度親自前往專案聯合稽查,上一波聯合稽查針對電子遊戲場所進行宣導防疫措施,14日再度前往市區八大營業場所要求各業者必須落實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二級警報標準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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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警察局蔡局長二度親自前往專案聯合稽查。(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花蓮縣警察局針對營業場所編排專案聯合稽查並加強宣導業者防疫措施,14日晚間蔡局長率隊花蓮分局與行政科前往八大營業場所聯合稽查,並遵照警政署署長陳家欽指示本專案聯合稽查重點為落實防疫宣導、檢視營業場所全面防疫措施,以避免八大營業場所密閉空間成為人潮聚集之防疫破口。

聯合稽查要點依據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標準,到場宣導業者建立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酒精消毒雙手、環境清潔消毒、梅花座、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及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並請業者督促客人全程配戴口罩,以徹底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防堵群聚感染,避免疫情擴散。

▲▼要求業者落實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等防疫措施。(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警方同時要求執勤同仁逐一檢視防護裝備,全程戴好口罩,勤務結束後以酒精消毒,平時勤洗手保護自身健康,做好防疫措施不可絲毫鬆懈,才能擔負保護人民的責任。

花蓮縣與中央同步提升防疫警戒為第二級,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執行酒精消毒等措施,稽查現場也立即向業者及民眾宣導防疫措施,唯有積極宣導與落實防疫,全力維護安居樂業的環境。

因此,警方持續積極要求八大營業場所等公共場所,務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定的防疫措施,降低遭他人感染的風險。日後花蓮縣警察局持續針對花蓮縣境內八大營業場所進行稽查與宣導,呼籲民眾在國內防疫關鍵時刻,應提高警覺,落實防疫措施,防範疫情擴散,全民動員防疫護家園。

▲警方執勤全程戴好口罩,勤務結束後以酒精消毒。(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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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防範新冠肺炎,應使用肥皂勤洗手,搭乘大眾運輸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務必戴上口罩!

回國若身體不適請主動通報,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請先撥打防疫專線,並戴上口罩儘速就醫,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

※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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