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台中22日起「各場所禁飲食」 違者最高罰1.5萬

生活中心/詹婷惠報導

為了積極防堵疫情,台中市政府宣布,自明日22日起, 一直到6月8日,全台中市各場所禁止餐飲業提供現場飲食,可實名、實聯制外送、外帶,限制對象包括餐飲業、量販店、連鎖加盟店、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百貨公司、夜市、市場、商圈,或其他提供現場餐飲的場所,若不遵守規定,違規者依法將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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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宣布,22日起各場所禁止飲食。(圖/翻攝自盧秀燕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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