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性工作者流竄成防疫破口!苗栗警主動出擊到旅賓館宣導

社會中心/朱祖儀報導

全國三級防疫警戒,警政署擔心「性工作者」的流竄,造成多起確診案例,成了防疫破口,要求所屬加強旅(賓)館及汽車旅館之查察。苗栗縣警察局為了有效防堵「性工作者」流竄,責由各分局分局長前往轄內旅(賓)及汽車旅館,進行不要接受流竄性工作者投宿防疫宣導,警察局行政科科長朱添助與苗栗分局分局長楊贊鈞,手持標語「防疫期間,為防堵「性工作者」流竄與客人發生性交易行為,基於旅賓館業者職業責任,不可成為防疫破口,發現可疑應勿容留及向警方檢舉,前往公館鄉「御和園」、「楓林」汽車旅館及南苗旅社等18家,向業者進行防疫宣導;業者表示:這段疫情期間住宿旅客非常少,每天僅賣出1、2間,他們一定全力配合警察做好防疫,落實實聯制,拒絕流竄性工作者入住,他們也有家人,也是怕染疫,來投宿可疑的一定會告訴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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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堵性工作者流竄旅賓館,苗警防疫主動出擊。(圖/翻攝畫面)

▲員警在重點時段執行守望勤務。(圖/翻攝畫面)

苗栗縣警察局也適時規劃勤務,針對曾遭查獲性交易行為、住宿旅客出入頻繁之汽車旅館,於重點時段編排員警於該處擔服守望勤務,值勤員警若發現有可疑男女進入各該汽車旅館,立即向所長反映並規劃適度警力,著相關防護裝備前往臨檢查察,全力堵防疫。

▲苗栗員警持標語向業者宣導。(圖/翻攝畫面)

苗栗縣政府自5月15日起公告特行業易接觸傳染場所全面禁止營業,為有效防止相關從業人員轉為地下經營,本局除協請汽車旅館業者協助防疫工作外,針對室內5人(同住者除外)室外10人聚會、社交活動易接觸傳染場所,希望業者不要心存僥倖,亦不定時前往稽查,如發現業者利用汽車旅館從事陪酒或其他色情交易等違法事宜,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移請主管機關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注意遵守防疫規定,以免受罰。

▼▲苗栗警方在旅賓館放置防疫標語提醒業者。(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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