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老闆娘瘋狂飆罵20次「媽寶」 員工怒提告結果出爐

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管理顧問社謝姓女負責人,不滿邱姓員工工作表現不佳,因而在護理之家大廳中一口氣朝邱男辱罵了20多次「媽寶」,邱男不甘受辱怒控她公然侮辱;橋頭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媽寶」一詞,確實具有輕蔑、使人難堪的意思,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嫌判處她罰金5千元,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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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謝女是管理顧問社負責人,邱男則為該顧問社員工,前年6月18日中午12時許,2人因細故爆發口角,謝女竟當眾接續飆罵邱男「媽寶」,讓邱男怒不可遏,立刻前往警局向謝女提告。

謝女挨告後坦承曾與邱男有口角,但一下否認有辱罵「媽寶」一詞,一會兒又聲稱忘記是否有辱罵「媽寶」一詞,但始終否認有公然侮辱犯行;而當時在護理之家的員工等人均證稱謝女對邱男不滿,一連辱罵了他至少20次「媽寶」。

法官認為,「媽寶」一詞指凡事以母親為中心,聽從母親意見的成年人,含有嘲弄他人欠缺獨立思考能力,無主見、無責任感,以母親作為擋箭牌,甚或仰賴母親照料、扶養等情,確實具有貶抑該人社會評價、人格、名譽的意思,因此認定謝女犯行。

橋頭地院法官認定,謝女只因細故與邱男發生爭執,不思理性溝通,竟公然侮辱犯行而侵害邱男名譽,法治觀念實有不足,考量他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與邱男和解,犯後態度難謂良好,考量他過去並無任何前科,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嫌判處她罰金5千元,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謝女辱罵邱男「媽寶」遭判處罰金5千元。(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 媽寶 公然侮辱 橋頭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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