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施海上交通安全法新規 學者:影響南海非台海

中國9月1日實施海上交通安全新規,要求5類外國船艦進入領海應向中方報告。學者分析,在南海主張航行自由的美國軍艦恐受影響;但台灣海峽是自由航行的國際海峽,受影響不大。

▲中國9月1日實施海上交通安全新規,未來在南海航行的美國軍艦恐大受影響。(圖/翻攝自USPacificFleet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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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4月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法,將於9月1日實施。

中國海事局近日發出公告,指根據此法,5類外國船舶進入中國領海應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包括:潛水器;核動力船舶;載運放射性物質船舶;載運散裝的油類、化學品、液化氣體等有毒、有害物質船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可能危及中國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規範,「領海」是沿岸國基線起算12海里的海域。原則上包括軍艦在內的外國船隻都可在領海「無害通過」(Innocent passage)。

外界關注,中國的新規是否會影響台灣船艦或美國軍艦在台灣海峽的航行。不過學者認為,對台灣海峽的影響不大。

熟悉中國軍事議題的中山大學亞太事務英語學程兼任助理教授林穎佑告訴中央社,很難想像外國軍艦會開進距中國大陸12海里的海域內。

專研國際法的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也告訴中央社,台灣海峽屬「用於國際航行海峽」,軍艦、商船本來就可在其中的公海自由航行。

但宋承恩指出,這部法律可能對美國軍艦在南海的行動造成影響。

美艦近年頻繁進出南海,主張「航行自由」;而中國則批評美國侵害「主權」。

宋承恩說,美艦在南海的航行會行經距島嶼12海里的海域,若中國在這些「領海」嚴格執法,則可能加劇南海的緊張情勢。

除了國際影響,林穎佑認為,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法,也有中國內部的因素。     中國2018年改革海警體系,將原本分屬海洋局、公安部、農業部和海關的海警部隊,整體交由武警領導。

林穎佑認為,這次修法也是梳理中國的海洋治理,應和1月通過的「海警法」一起觀察。

宋承恩也說,未來中國海警的執法方式,將影響這次修法對南海局勢的效應。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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