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張大偉涉貪!岳父家2天燒2千萬 籌不出5百萬交保金

記者於慶璇/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國防部「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案,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54歲),被控與得標的中華工程公司合作,提高建物每坪單價讓業者獲利,並期約賄賂4500萬元,得手2800萬元,檢方聲押獲准。新北地院今召開接押庭,張男僅坦承收賄2600萬元,其中2000萬元賄款已在岳父家頂樓燒光,灰燼已倒進馬桶,法官諭令500萬元具保停押,但因張覓保無著,只好先行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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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獲准500萬元交保。(圖/資料照)

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時,張大偉坦承收受2600萬元賄款,否認檢方指控索賄4500萬元部分,坦承當初講好期約金額僅有3000萬元,認為中間差額是讓有心人士有可趁之機,其中2000萬元賄款,已在去年在台中岳父家的頂樓放進金爐燒掉了,灰燼倒入馬桶,「去年3月被搜索後,愚蠢地認為只要錢消失了,檢方就查不到金流」,其餘600萬則花在私用。

張大偉聲稱,位於台北天母及台中的房產已被檢方扣押,希望法官能給點時間籌款,計畫變賣這2間房產,另外胞姊也願意出借2間房產幫忙,因本案已失去工作無收入,導致籌款困難、終身俸也沒了,此外家中還有9旬老父及就讀小學的兒子須扶養,希望能夠交保處理賣屋籌錢交還2600萬元。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搜索約談後,將張男聲押禁見獲准,26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

檢方已將金爐送驗,尚無法確認張大偉是否真把賄款燒了,結果出來前仍有藏匿賄款可能性,請求繼續羈押。法官則認為,張大偉涉犯7年以上重罪,足認有逃亡之虞,加上他自稱把賄款燒了,有滅證事實但沒有羈押必要,諭知500萬元具保停押,停押期間每周三向派出所報到,且不得與本案的被告、證人聯繫,並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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