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國小女教師偷吃求學時期的已婚學長遭判賠3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1名國小女教師小萱(化名),先前與人夫阿豪(化名)發生外遇,兩人還互傳鹹濕訊息,內容提及「拉布拉多跟吉娃娃交合」、「怕你痛痛」、「你太長了」等字句,阿豪妻子提告求償百萬元;法官認為,雙方確實發生過性行為,明顯正宮侵害配偶權,因此判小萱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妻子主張,她與丈夫結婚10多年,直到去年丈夫死亡時仍未離婚,但小萱卻介入家庭,兩人不但多次發生性行為,小萱還傳送裸照給她丈夫,她的配偶權遭侵害,遂對小萱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萱辯稱,她是阿豪的研究所學妹,求學時期2人曾交往過,分手後數十年未曾聯絡,她婚後生活不睦,多次遭前夫家暴,阿豪獲悉後主動關心她,自己也在2023年離婚,隔年阿豪也說自己婚姻不合,願意陪伴著她,直到找到下一任對象為止。
小萱還說,她遭逢離婚變故,又要獨自照顧小孩,經濟壓力過大,才同意與阿豪交往,但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並認為原配求償100萬元過高。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小萱與阿豪的聊天內容,除生活瑣事外,還夾雜充滿男女情愫的言論,內容提及「摸摸妳的小手手」、「還伸進衣服偷摸偷親」、「我想到拉布拉多跟吉娃娃交合」、「我肚子還很有感」、「可能頂太裡面」、「喜歡整根都進去嗎?」、「怕你痛痛」、「你太長了」、「想像拉布拉多那根與吉娃娃的小洞洞」等字句。
法官認為,小萱與阿豪談及性交過程及感受,顯然兩人已發生過性行為,明顯侵害妻子配偶權,考量雙方職業、學歷、收入及侵害程度等情狀,判小萱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