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29)日主持院會後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為了強化台灣競逐國際人才的吸引力,行政院會今(29)日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放寬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申請永久居留規定,明定年薪600萬元以上來台一年即可申請永居,並延長數位牧民停留期間至兩年。
國發會表示,鑒於國際人才競逐激烈,國內少子女及高齡化趨勢,人才短缺漸趨嚴重,為強化台灣在全球人才競爭中的吸引力,並考量我國刻正積極規劃推動五大信賴產業、人工智慧、淨零轉型等政策,人才需求孔急,亟須延攬國際人才,挹注產業轉型升級新動力,助其拓展國際佈局。
國發會並表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107年2月8日施行,成效顯著,外國專業人才與特定專業人才合計突破7.3萬人,其中就業金卡更是享譽國際,證明台灣已成為國際人才的新熱點。
根據修正草案,放寬前1000名大學之畢業生來台工作免2年工作經驗,原規定為前500名,並開放前200名大學畢業生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在我國畢業尋職期僑外生從事工作得免申請許可;另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依親期間得自由工作。此外,為擴大吸引數位遊牧人才,做為我國與國際接軌之橋樑,將數位遊牧簽證停留期間由現行6個月延長至最長2年。
修正草案也規定,針對符合一定條件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例如年所得600萬元以上者居留1年得申請永久居留,另放寬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畢業僑外生,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1至2年。
另外,為提高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工作意願,放寬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即可適用勞退新制;另為完備在台社會保障,放寬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得適用就業保險,以及經許可永久居留且符合居住滿10年等條件者,得使用部分身心障礙照顧服務及長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