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前年6月間,桃園44歲吳姓男子,因長期照護臥病在床的母親,工作加上睡眠時間不穩定,吳男罹患精神疾病,最終他不堪負荷,親手將母親勒斃,伴屍7小時之後自首。桃園地院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判處吳男8年有期徒徒刑,高院二審維持原判,全案上訴最高院,7日,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吳男弒母判刑8年定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了解,吳男平時與母親同住,雖有兄弟姊妹,但主要仍由吳男照護母親。吳母因椎間盤突出動手術,疑似手術後疑似壓迫到神經,經常發出呻吟聲,讓吳男難以入眠,吳男照護6年之後,自身罹患重度憂鬱症。2023年6月26日上午,吳男徒手掐住母親頸脖致死,伴屍7小時之後向警方自首。
檢方偵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對吳男提起公訴。桃園地院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依據醫師精神鑑定報告,認定吳男行為時受病情影響,且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因此輕判吳男有期徒刑8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2年。案件上訴二審仍維持相同刑度,僅改成刑前施以監護2年,案件上訴最高院,7日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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