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藝人NONO(陳宣裕)遭控強制性侵、猥褻6女共7次,案經士林地院審理,認定僅有1件強制性交未遂案構成犯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NONO與檢方均上訴,16日下午,高院首度傳喚NONO出庭審理,而今天下午NONO現身時,他身穿白色襯衫與黑長褲,面對現場媒體發問,低調不發一語,快步走進高院內。而庭訊進行約25分鐘,庭訊結束後,他仍沒有回應即發言,隨即上車離去。
藝人NONO(陳宣裕)今出庭高院二審。(圖/翻攝畫面)一審判決指出,NONO於2011年2月間,因節目錄影結識A女,晚間錄影結束後,表示可載送對方回家,女方基於NONO是演藝界前輩,因此答應。未料途中,NONO將車輛開到大稻埕河堤停車場,趁四下無人之際,對A女實施襲胸強吻猥褻、性侵未遂,A4隱忍多年,直到METOO運動爆發,才鼓起勇氣揭露NONO惡行。案經士林地院審理,認定NONO涉強制性交未遂犯行,一審判處2年6月。NONO與檢方都提起上訴,今(16日)下午,二審首度開庭。
藝人NONO(陳宣裕)今出庭高院二審。(圖/翻攝畫面)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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